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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20年度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加快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据库建设,保证数据统一、规范,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见附件1)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提交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有关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归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着重对比与19年数据差异,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20)》(见附件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导入模板》(见附件4)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见附件5)、《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导入模板》(见附件6),于1月31日前将电子版(Word版)发至邮箱:472573086@qq.com,纸质版年度报告上交时间(行政楼327)另行通知。我中心审核、盖章后,请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照教高厅文件指示,于2月15日前登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sfzx/),按提示上传电子版年度报告(管理系统账号和密码为2018年账号和密码)。
2、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归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心数据,按照附件7、附件8格式填写年度报告,并于1月31日将电子版(Word版)发至邮箱:472573086@qq.com,纸质版年度报告上交时间(行政楼327)另行通知。
3、请于2021年2月15日前将年度考核报告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赵智权
联系电话:0851-28643616 15120208875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开展国家实验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pdf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提交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