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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2-06-15 | 浏览次数:

实验室是院系两级管理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科研实体。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自考班学生、专业证书班学生实践教学任务,在保证完成以上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及技术交流活动。为保证完成上述任务特制定本规程。

本科生、研究生、各种培训班学生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对外服务使用实验室时应事先提出计划,由实验室主任同意协调安排实验室。

除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对外服务外,原则上实验室不作它用,如特殊需要借用实验室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用,借用期间借用人负责安全卫生。如造成损失由借用人负责。

实验室下属各室由专人管理统一使用。

实验室门钥匙由专管人员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钥匙或私自换门锁。凡经安排使用实验室者要找实验室专管人员开门。

无关人员没经批准不可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或态度恶劣者年终少发奖金,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使用实验室过程中实验室不可无人,如必须离开实验室要停止工作,关闭电源、灭掉用火、关好门窗、锁好门方可离去。

实验室、实验准备室及其实验用房和走廊不可放私人用品及与实验无关用品、尤其不可放床住人及放自行车。

办各种学习班所用动物、化学药品、消耗品由办班费购买,办班损坏丢失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按有关规定赔偿。找不到直接责任者由办班费赔偿。

不可利用实验室及实验室所有物品私自对外服务,一经发现严格处理。

利用实验室进行有偿服务或以营利为目的的实验,应事先经实验室主任允许,报学校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审批,并核收仪器折旧费、房屋占用费、水电费等费用,收费纯收入的30%用于实验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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